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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分享]
病友王小姐分享:朋友揪團健康檢查,查出神經內分泌腫瘤。
發文者:版主發表於 2014-06-23 14:34:25 1樓
主題: 42    註冊時間:2012/08/24

王小姐 40 律師

直腸部位神經內分泌瘤(類癌)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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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見王小姐,黑毛衣、黑色西裝外套,眼神直接認真,答案明快簡潔,給人一種專業幹練的感覺,僅有秀麗烏黑長髮顯現她女性秀麗那一面。面對意外的人生插曲:健檢發現直腸有一顆不尋常的腫瘤,她也用乾脆俐落的方式去處理、結案,很快重返生活與工作崗位,聽聽她的經歷:

 

20137月,就像現在流行的團購,一群朋友說年紀到了,連找哪家健檢中心都選好,揪我加入去做健康檢查。我因為長年外食,覺得似乎該多注意腸胃狀況,所以加做無痛胃鏡、大腸鏡。

 

大腸鏡檢查完醫師就告知在直腸發現一顆0.5公分小腫瘤,「看起來是『類癌』,已經切除了,沒什麼關係,到醫院再進一步治療就可以。」既然醫師這麼說,我當下並沒覺得很嚴重。

 

事後向好朋友、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提到這件事,她認為不能拖要趕快處理,於是我到台北病理中心索取腫瘤組織病理結果,報告確定是「類癌」,到和信醫院掛直腸外科陳建志醫師。

 

陳醫師看過報告又再安排一次大腸鏡檢查,經由陳醫師的解釋分析,我瞭解到健檢中心與醫院醫師對於發現病患存在腫瘤時,處理面對所側重的角度並不相同,即,健檢中心著重在是否有發現腫瘤?發現腫瘤時,並不會詳細記載該腫瘤的精確位置;至於醫院醫師,則著眼在應以何種方式治療(切除)腫瘤,且盡量不要因為實施手術而影響其它器官的既有功能,因此相當重視明確掌握腫瘤的位置,如此方得以綜合評估採取何種手術方式來降低手術對於病患身體原有功能的不利影響。也因此,陳醫師解釋如果經由和信醫院的二度大腸鏡檢查中,發現健檢中心沒有把我的腫瘤邊緣切除乾淨時,他則會在明確了解腫瘤與肛門間的相對位置後,方才決定究竟採用腹腔鏡方式直接進行腫瘤周圍組織清除手術或者另以使用器械經由肛門來進行手術。

 

到了8月去做直腸鏡檢查發現,健檢中心並沒有把腫瘤邊緣切除乾淨,原先切除小腫瘤的部位也還沒癒合且邊緣有些潰瘍,因此無法立刻處理,也無法判讀腫瘤的詳細位置,必須等一個月後看情況再決定採用哪種方式治療。

 

還好,一個月後(9月)檢查發現潰瘍癒合了,另個好消息是,這顆小腫瘤距離肛門口夠遠,但還不致遠到必須採用腹腔鏡手術,因此很幸運地可以使用器械經由肛門的方式來進行腫瘤周圍組織清除手術,而腫瘤切除後的肛門功能亦將完全不受影響。

 

本來我計畫在11月工作告一段落再去住院進行手術處理,但陳醫師告訴我沒有辦法等,因為腫瘤傷口很小,等一個月過去後潰瘍已完全癒合,到時可能連腫瘤的位置都找不到。

 

因此,我當下決定一周後即入院進行腫瘤切除手術,由於陳醫師係採用經由器械撐開肛門口之方式以伸入機械手臂動刀,所以僅有直腸裡有傷口,外表完全沒有異樣,開完刀當天也沒有感覺到疼痛,隔天像解便一樣排出塞在肛門口的止血長棉條,就沒事了。總共住院4天,不用再做其他積極治療,每年大腸鏡追蹤一次即可。

 

※ 資訊充足,就不會慌

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從健檢發現到開刀完畢前後兩個多月,沒有因為這件事帶來太多身心衝擊。關鍵在於,如果當事人能掌握充分完整的資訊,可以減少很多壓力。

 

就像處理一件專案,做了健檢確認異常,癌症希望基金會馬上提供神經內分泌腫瘤、類癌等相關醫療知識,節省許多查資料、摸索時間;就醫後,也有朋友熱心推薦可以去找哪幾位醫師尋求第二意見,但我認為和陳醫師互動無礙,比方他會充分解釋評估採用腹腔鏡手術與器械手術的區別原因,而他也充分說明在健檢中心已做過黏膜切除手術後,不建議再做一次粘膜手術,以免傷及直腸壁,造成更嚴重的身體損害。工作上我很快找好代理人做好交接,一切就定位,最後才告訴父母我的健檢報告發現直腸有個小腫瘤需要治療,免得老人家擔心。開完刀,生活工作很快回到原來軌道。

 

但這件事還是改變了我的某些習慣。比方,我現在規定自己12點以前上床休息;會多關注一些健康資訊,基金會希望我分享個人經驗,建議大家:

 

一、       買好個人保險,安排健康檢查:尤其是負責家中經濟的人,最好四十歲以後定期做健康檢查。特別提醒,安排健檢前,先確認你的保險都買好,且已經過了等待期。這樣一來,萬一真的查出什麼,比較沒有後顧之憂。

 

 

二、       健檢時,簽署檢查同意書要慎重以對:無痛內視鏡檢查前,健檢管理師拿來志願書,詢問我是否同意在大腸鏡或胃鏡檢查時,若發現瘜肉、異常組織時則一併做瘜肉切除、以及黏膜切除手術。我詢問勾選同意與不同意間有何區別後瞭解到,若勾選不同意,實施健檢的醫師一旦發現異常狀態時,當下並不會做任何處理,其後我必需再到醫院去做一次內視鏡檢查及相關切除手術。想到大腸鏡檢查前要喝瀉藥、清腸道很麻煩,我就勾選同意了。事後經由與直腸外科醫師就手術方式進行解釋、分析討論後,我回想並認為自己如果當時簽署同意書時,沒有因為嫌麻煩不願再吃瀉藥、清腸胃,而慎重選擇決定僅勾選同意一併切除瘜肉,但沒有同意健檢中心進行粘膜切除手術,或許我會有機會先充分瞭解體內異常狀態屬於何種病症後,並經由尋求將腫瘤及其周圍組織清除乾淨為治療目標的醫院醫師來評估可行的手術方式,或許我有機會得以單一次的粘膜切除手術來完全處理這個腫瘤,而不必再進行第二次的腫瘤切除手術,進而避免因為一個腫瘤而必須在短時間內進行二次手術的身體負擔。


 

發文者:石頭發表於 2017-04-03 17:18:49 2樓
主題: 1    註冊時間:2017/04/03

想請問為何王律師您選擇機械手臂手術,當時沒有經肛門內視鏡微創手術嗎?還有切除範圍是如何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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